這些官階只有科級、甚至還沒有科級的小官,腐敗的能量,卻一個個絲毫不遜於那些“大老虎”——現金上億元,黃金37公斤,房產手續68套,這得值多少案值?
  有人統計,自2001年以來的10年間,在媒體視野出現、涉案金額上千萬元的貪污腐敗案例中,科級和科級以下官員至少有17個。這17個腐敗官員中,有13個作案在2008年以後,其中6個涉案金額近億元或上億元。
  “小官巨腐”何以愈演愈烈?這足以說明,我們對權力的監督和約束,還存在需要反思的地方。因為這些小官級別不高,貌似沒有機會腐敗,所以,對這些崗位的監控,顯然是漫不經心的;即使有監管,可能就是“牛欄關貓”之局面,“縫隙”之大,可以任由這些小官為所欲為而毫無顧忌,一旦東窗事發,早已是“覆水難收”了!
  值得一提的是,壟斷行業這幾年來落馬的官員也是屢見不鮮,而且,正是因為其相對壟斷的特性,使得這些行業的腐敗更加猖獗,一旦事發,就是驚人的窩案。馬超群的案子,可見一些壟斷性國企的監管是多麼孱弱!
  還有多少小官巨貪在潛伏?隨著反腐敗鬥爭的深入,腐敗的新趨勢、新動向是有關監管機構必須要高度關切並著手解決的。比如,現行的領導幹部個人報告事項規定很多地方要求處級以上,對科級幹部連籠子也沒有。所以,迫在眉睫的,是要在反腐的制度設計上不斷扎緊“籬笆”、打好“籠子”,反腐要全面反、制度性反,不能論級別去反。
  (浙江 吳杭民)  (原標題:科級小官貪巨財 警示反腐別論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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