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鄭州報業集團記者 王紅) 為規範職業院校學生暑期實習管理、確保學生實習安全,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佈通知,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不得安排學生加班,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
  通知要求,為確保學生實習安全,職業院校不得安排有損學生身心健康和無安全保障的頂崗實習崗位,堅決杜絕推薦有可能危害學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頂崗實習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在風險較大、非本專業對口行業或者其他不適宜學生的崗位頂崗實習,如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原標題: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在酒吧歌廳)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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