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提示
  治理教育亂收費
  小學 取消“自願托管費”
  高中 校內停放自行車,不能再收費了;公辦普通高中以課程改革實驗班等名義舉辦“國際班”“國際部”的,不得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中小學 凡學校集體補課收費,校長先免職,再調查,並公開實名曝光
  高校 不收取與錄取或專業調整相掛鉤的費用;嚴禁將提前交納學費等費用作為是否錄取或確認錄取考生的依據;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
  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5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小學從今年起取消“自願托管費”這一收費項目,高中學生校內停放自行車也不能再收費了。暑假期間,相關部門將進行督查違規收費補課的現象,凡學校有集體補課收費行為,校長先免職,後再追究責任。對於高校的招生錄取,5部門也要求,錄取或專業調整不得與費用掛鉤,學費不得跨年收取。
  公辦普通高中舉辦“國際班”
  不得向學生額外收費
  今年對擇校的治理最為嚴格,按照5部門的要求,2014年,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
  在收費項目設置上,今年四川取消了我省“城市小學自願托管費”、“高中階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車自願停放費”這兩個收費項目。針對各種“國際班”,5部門要求,普通高中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機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經教育部備案;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公辦普通高中單方面引進國際課程,以課程改革實驗班等名義舉辦“國際班”“國際部”的,所需費用納入學校辦學經費成本核算,不得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學校有集體補課收費行為
  校長先免職再究責
  臨近暑假,是“補課”現象的高發期。5部門也要求,各地堅決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行為。要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凡學校有集體補課收費行為,校長先免職,然後再追究其領導責任,並一律進行公開實名曝光。
  記者據此採訪了部分城區學校校長,校長們均表示,這是目前為止,省級部門下發的最嚴“暑假禁補令”,其中“先免職”這一說法此前未曾聽說過。
  高校學費一律按學年收取
  不得跨學年預收
  7月初,高考錄取就將展開。對此,5部門要求,各高校要向社會公開承諾並嚴格做到不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學生,不收取與錄取或專業調整相掛鉤的費用。高校要將預留招生計劃的使用原則、辦法、標準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嚴禁將提前交納學費等費用作為是否錄取或確認錄取考生的依據。高校學費、住宿費、自考助讀班、應用型自考班學生等其他辦學形式學費一律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成都商報記者 汪玲  (原標題:學校集體補課收費 免了校長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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